尊敬的客户:
我行拟调整开立融资性保函及非融资性保函收费标准,根据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》(中国银监会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令〔2014〕第1号)规定,现予以公示:
服务项目 |
服务内容 |
调整前 |
调整后 |
调整生效日期 |
开立 融资性保函 |
我行根据客户申请作为担保人开立融资性保函。 |
参考标准:每季最低2‰(不足三个月,按三个月计算) |
全额保证金/质押:按保函金额0.1%-0.3%/季度,不满一季度按一季度收取,最低标准500元/季; |
2022年12月19日 |
开立 非融资性保函 |
我行根据客户申请作为担保人开立非融资性保函 |
参考标准:0.1%/季度,保函期限不足一季度按一季度计算,最低500元/笔。 |
全额保证金/质押:按保函金额0.1%-0.3%/季度,不满一季度按一季度收取,最低标准500元/季; |
2022年12月19日 |
本次调整开立融资性保函及非融资性保函收费标准的公示自2022年9月17日起至2022年12月18日止,若公示期满无异议,我行将自2022年12月19日起执行。
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9月16日